沧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参加河北省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田径项目赛前集训服务的比选公告
为全力备战河北省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提升我市残疾人运动员竞技水平,力争取得优异成绩,沧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赛事集训服务承接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河北省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田径项目赛前集训服务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26年9月22日-10月22日
三、服务地点
河北省沧州市
四、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一)项目内容
负责为我市5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河北省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田径项目提供赛前集训服务工作,包括运动员在赛前集训期间住宿、餐饮、训练场地、交通、医疗和相关服务保障。
(二)预算金额
此次项目报价限额为10万元。报价应包含上述全部服务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含税费),超出限额的报价视为无效。
五、服务要求
1.服务团队须配备项目负责人和联络人员及专业教练,制定赛前服务方案,以及运动员训练、食宿、出行安全应急预案,全方位保障集训期间人身健康与出行安全;
2.服务期间产生的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参训人员名单、签到表、费用明细、票据凭证、训练影像资料等)须及时留存,并在集训结束后提交沧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3.所有训练组织、后勤保障严格遵循河北省残特奥会竞赛规则及残疾人体育训练规范。
六、参加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具备残疾人文体赛事活动承办服务经验的机构优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七、参选需提交资料(全部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备查,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完整分项费用报价清单;
4.集训承办实施方案;
5.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可附于实施方案内。
八、其他要求
1.参选单位对报送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资料不全、未按规范盖章的响应文件予以拒收;
2.比选响应文件须于2026年9月7日17:30前,以纸质盖章形式邮寄或现场报送至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政务服务中心南楼512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韩梦琪
沧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9月3日
撰稿、编辑:韩梦琪
审核:杨婧、付学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