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地球的故事讲给宇宙#
事情经过:
老年人害怕孤独
愿意聚堆驱除寂寞
打滚子是辽南民间流传颇广的游戏
六十多岁的陈某
因为老伴在沈阳为儿子哄孩子
一个人在家无聊
便经常与几个牌友一起打滚子
而且哥几个相处甚好
打滚子从不动钱,纯粹是消磨时间
这一日,
陈某与牌友正围桌而戏
突然脑袋抵在桌面上
同桌牌友非常奇怪
以为他困了
便开玩笑:哎呦,伙计,你要困了就别玩,还有人排队呢
结果发现陈某一声不吭
牌友们感觉不妙
赶紧呼唤,发现他已经身体发软
怀疑是心梗或者脑梗发作
于是,牌友们赶紧打120
并且给他沈阳的家人打电话
120到达后
两个牌友跟随救护车一直到医院
并且支付了抢救费等费用
最后陈某未能挽留过来
为此,陈某家人
将游戏参与者和超市老板告上法庭
索赔50万人民币
游戏老友及超市老板究竟该不该承担责任?
家属认为:
1陈某发病卧桌后,被告牌友发现情况后,不仅没有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反而开玩笑甚至拉扯陈某。
2在上局游戏后,几位牌友为打牌的正确与否进行了比较激烈的争论。
3几位牌友约定俗成,在同一时间参加游戏,牌友有邀约行为事实存在。
4超市老板容留几位牌友游戏,虽不收费,但客观上有为超市打造生意氛围的目的,理应预见到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应承担起相应责任。
为此,原告起诉到法院,请求四位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其它的相关费用50万元左右。
被告辩驳:
对于原告的诉请,被告四人表示救助及时,并无激烈的动作发生;
至于约请,被告们表示无人主动打电话或者上门约请陈某。
同时,打牌中的争论属于正常交流,并未发生矛盾,且有监控为证。
超市老板表示,自己从未收费或者要求他们进行必须消费,自己仅仅是出于友好,提供了场所和桌椅板凳,不应该承受不白之冤。
法院判决:
庄河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判决:四位被告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审判官认为:原告对陈某的突然去世难以接受,在情理上应该予以同情和理解;但从法理上分析,四位被告不存在过错。陈某的意外死亡与四位被告不存在因果关系。
法律释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了“自甘风险”行为的内容。
具体而言,是指受害人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本案四位被告,对陈某意外的发生不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故四位被告无须承担任何责任